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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看世界─大麻...煩呀
2009/09/23 18:00 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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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抽大麻並不合法,但今年 56 歲的 Irvin Rosenfeld 每天要抽 10-12 根大麻菸,而且他這麼做,已經有 38 年了。每隔 25 天,Rosenfeld 就要前往藥局,領取由聯邦製造的 300 支大麻菸,他有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FDA) 的核可,可以使用由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 (NIDA) 所配發的大麻。Rosenfeld 抽大麻,是為了舒緩由一種罕見骨骼病症所引起的肌肉痙孿和持續疼痛。當他 10 歲時,醫師診斷出他的骨骼內長了超過 200 個腫瘤,病因則是多重先天軟骨性外生骨瘤。雖然開過 7 次刀,但他的骨骼內仍有數十個腫瘤在。Rosenfeld 是美國國內擁有聯邦許可,能使用醫療用途大麻的 4 個人之一。但除了他們之外,美國緝毒局、NIDA、FDA的立場都明白表示,大麻是「不可做為醫療用途」的。■一級嚴管《Fortune》雜誌報導,在美國聯邦法律中,大麻與海洛因被列為一級管制藥品,也禁止在醫師處方中開立。但相對的,比大麻更具危險性、會影響使用者心智的鴉片衍生物,卻被列為二級管制藥品,可依處方使用。不過目前美國已有 13 州立法,將大麻列入醫療用途。大麻可用以減輕持續疼痛、改善運動障礙及肌肉痙孿,對癌症與愛滋患者,還可防止化療後的嘔吐情形,並增進食欲。另有 15 個州,將在明年舉辦公投,或考慮是否立法將大麻列為醫療用途。將大麻列入醫療用途,意味著它將不只是能協助那些有生命危險的病患。但這個議題使贊成與反對兩方,再度爭辯不休。在小布希和柯林頓任內,聯邦政府仍不認同醫用大麻的合法性,因此獲得州政府許可,能持有醫用大麻的人,仍會被逮捕及起訴;但到了歐巴馬任內,他則宣布不再逮捕、起訴這些人。歐巴馬此一決定,對未來將有很大的影響。其影響力,可能如第 21 號憲法修正案中,撤除聯邦對販售酒精飲料的限制一樣深遠、廣泛。若政府同意讓大麻合法用在醫療用途,首先必須明定醫療使用的條件為何。畢竟醫生也為許多根本性命無虞的病人開立安眠藥 Valium、壯陽藥 Viagra、抑鬱症藥 Prozac,甚至是醫療美容的肉毒桿菌。若無明確規定,大麻就極容易遭到濫用。■州政府的矛盾在同意將大麻做為醫療用途的加州,醫師可以對苦於重大疾病的病患「建議」使用大麻來緩解痛苦。這裡不用「開立處方」一詞,是為了避免與聯邦憲法相衝突。然而只要 FDA 核准這項藥物,醫師就可以合法以標示外使用的方式開立處方,不管它的療效是否已被證明或是否安全。在加州,只要病患有焦慮、頭痛、經前症候群或失眠等問題,醫師都可以開建議病人使用大麻。在一些醫生回報的病患濫用大麻問題中,除了最常見的「持續疼痛」外,有超過 25% 的大麻處方開立病因都是「焦慮」或「失眠」。因此,在加州沿岸地區,大麻的使用已經算是合法。只要是18歲以上,持有醫師處方,就可合法購買大麻。醫生似乎也很樂於開這種處方,因為這能為他們帶來 200美元的諮詢費進帳。目前加州約有 30-40 萬醫用大麻使用者,而且還有快速增加的趨勢。更驚人的,是現在加州約有 700 家為門診病人設置的藥用大麻販售藥局。這些「藥局」除了販售經提煉而得的大麻膏 hashish 外,有時也賣一些很吸引人的大麻添加商品,比如摻有大麻的蛋糕、餅乾、冰淇淋、蜂蜜、奶油,還有添加大麻的冷飲、膠囊、喉糖、舌下噴劑,甚至還有局部塗抹用的軟膏。此外,有些店內也販售大麻盆栽。但以聯邦刑法的角度來看,以上這些產品全都可視為販運毒品的範圍。而這些大麻藥局全都有自己栽種的大麻,有些數量之多,甚至可讓藥局主人被判處至少 5 年徒刑。雖然州政府同意大麻的醫療用途,但緝毒局官員還是經常查緝這些大麻藥局,並將藥局店主視為罪犯逮捕、沒收所有的違禁藥物。而這種情形不止發生在加州。在奧勒岡州,每 4 位執業醫師中就有 一位,至少曾經建議自己的一位病人種植大麻做為藥用。當歐巴馬決定不再干涉各州對於大麻使用的規定,未來各州將面臨用藥管理上的細部問題,且隨著時間過去,幾乎可以肯定,每一州都將有開放大麻使用的一天。■合法的商機NORML 創辦人,現任法律顧問的 Keith Strou 指出,就像廢除禁酒令至今一樣,可以預見,未來社區也將有許多濫用大麻的問題民眾。這也像開放賭博一樣,最初美國國內只有內華達州可以合法賭博,但現在每州都可合法賭博了。而支持大麻使用合法化的社運人士認為,他們曾一度接近勝利。在1973-1978 年,他們說服 11 州持有少量大麻可視為合法,但販運大麻仍屬重罪。1977年,當時的總統卡特則為持有大麻合法化的聯邦法案背書,但後來該法案仍未通過,而大麻合法化運動則被雷根運動所帶來的效果所抹消。從 1969 年尼克森正式對毒品宣戰以來至今已 40 年,但美國政府仍未能阻絕人們取得非法藥物,不僅如此,犯罪組織更加壯大、也動用了幾百萬名人力去逮捕那些並未危害他人,只是危害自己健康的用毒者。而當美國現在陷於經濟衰退的泥淖中,讓大麻使用合法化,並就此徵取稅金,其可能為國庫帶來的稅收,無疑相當誘人。哈佛大學經濟學家 Jeffrey Miron 估算,若以美國一年大麻消費額約 130 億美元來看,大麻合法後徵收的加值稅可為國庫帶來 70 億美元收入,同時還可節省 135 億美元的執法成本。根據 4 月分在加州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有 56% 州民贊成將大麻合法管理,因使州長阿諾史瓦辛格 (ArnoldSchwarzenegger) 決定召開公開辯論會。現在法案已經送交加州立法院,若此法案通過,保守估計州政府將獲14 億美元收入。藉著紓緩對昂貴藥物的需求,這項立法甚至能夠降低美國政府的健保支出。在最近一期的《O'Shaughnessy's》上,就有醫師表示,他的病人在使用大麻後,對於其他各類止痛藥的消耗量都減少了。現年 63 歲、致力於推動大麻合法化的社運人士 Richard Cowan 說,「藥用大麻確實有其需求存在,它的功用可能微小,但也可能是繫命妙藥。我認為,不該由警察來決定大麻是否為藥用用途。」對推動藥用大麻合法的社運人士來說,現在正是個絕佳機會,不僅可以改變社會大眾對此藥物的觀感,還能展現大麻事業可能帶來的獲利模式。他們可以向社會展示,大麻是一種可以安全、負責任地使用的藥物。如果他們成功了,就能推展全國性的變革;但如果失敗了,後果將更糟糕。如果社區無法適當管制大麻的配送,黑幫想必會介入大麻買賣市場,使立法機關必須鐵面無情地剷除。■藥用歷史過去幾千年來,大麻一直被當於醫療的麻醉劑使用。一般認為,它是在 19 世紀初期,由前往印度的英國醫師帶回西方。直到 1942 年之前,大麻還被列在美國藥典之中。到了 19 世紀晚期,西方醫學的大麻使用量開始快速下降,因為當時有一些看來更穩定、更有效的新藥物誕生了。雖然這些新藥後來都被發現有嚴重的副作用,但當時還發明了皮下注射器,可以用注射鴉片的方式,達到更快的止痛效果。20 世紀早期,美國開始與社會開始對大麻產生負面印象。當時使 用大麻止痛的多為南方的黑人與西方的墨西哥移民工人,因此受種族歧視影響,人們也對大麻產生不良印象。到 1937 年,聯邦政府就正式禁止使用大麻了。不過現代醫學報告指出,大麻的藥性並不如立法者們所宣稱得那麼十惡不赦。在 1997 年,美國國家醫學院為毒品控管政策辦公室所寫的報告中,雖然最終結論表示大麻是「強力的毒品」,但報告也說,大麻的不良作用與其他藥品相同,在可以被接受的範圍內。的確,剛呼過大麻的人不可以駕駛車輛,因為大麻的效用會大幅影響人的判斷力,但這一點與酒駕或其他許多處方藥物的注意事項也都相同。對長期大麻使用者而言,較為明顯的健康威脅就屬呼吸道疾病或可能導致肺癌,但這主要因為,大麻的攝取方式和吸菸相同。只有少數大麻使用者會產生戒斷症狀,但症狀屬於「溫和且短暫」。據美國國家醫學院的報告,大麻的成癮性比一般菸草、止痛藥 codeine 或安眠藥Valium 更低。■去污名路仍遙許多醫師仍不願輕易建議病人使用大麻,因為大麻的劑量和作用方式仍不能被明確了解。大部分的西藥都是被抽取的單一、精純的化合物,只要通過審查,醫師就可知道開處方時該給多少劑量。但大麻很複雜,這種乾燥的植物內含有超過 400 種化合物,60 種以上是僅見於大麻內的成分,而其中只有少數幾種已知有治療效果。有些醫師希望能萃取大麻成分中一或二種療效成分,制成藥錠後,可讓病患避免以吸菸的方式用藥。這確實已經成功,1986 年 FDA 核可了一種以合成方式製造的主要大麻成分,稱之為 THC。THC 是合法的二級藥物,以膠囊口服方式攝取,安全且對反胃、嘔吐、消耗性疾病有顯著療效。問題是,每位病患所需的攝取量不同,且口服藥效發揮較慢。若病患抽大麻,很簡單就能控制用量:感到藥效時停止抽即可。但服用藥錠經常使病患攝取過量。雖然口服 THC 的使用不盡理想,醫師們仍在想辦法改良,比如研發貼片。而另方面,目前仍難證明抽大麻與罹患肺癌之間有必然的關聯性。能夠證明此假說的資料意外地少,或許是因為典型的大麻使用者,他們每天的吸菸量比一般吸菸者少太多了。有些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一開始也認為大麻是有害的。如奧克蘭前副市長 De La Fuente,經過數年的辯論,他才慢慢了解大麻的藥用價值;現在的他贊成大麻做為醫療用途合法化,但他仍不贊成把大麻當做娛樂藥物使用。「但總得做個決定,是不是要冒這個風險,幫助那些真正需要它的人?」De La Fuente 說。他相信這中間應該有平衡點存在,也呼籲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應該對如何建立管理機制有具體的想法與建議。加州洛杉磯對大麻的管理機制建立得較晚,而議員 Dennis Zine 指出,加州已有不少大麻藥局掛著醫療之名,實際上卻成為人們娛樂使用最便利的取得方式。未來 5-6 年內,大麻合法化及管理的議題,想必會在美國國內引起相當精彩的辯論。而支持大麻藥用的人士都希望各州能盡快正式立法,讓這種藥用植物發揮它應有的功效。(黃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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