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怡君 游美成 報導 / 台北市
台語歌壇資深創作歌手文夏,指控<著作權人聯合總會>,惡意侵佔去年該結給他的二十一萬元版稅,因為雙方溝通無效,文夏一狀告到法院,法官在今天第一次開庭審理。文夏要求對方還錢,不過著作權人總會說,他早已把版權賣出,這件糾紛純粹是誤會。
文夏娓娓唱出這首十八歲的姑娘,時間彷彿又回到了從前。對很多人來說,文夏這兩個字,就是台語歌的代表,生平第一回走進法庭,文夏說,他要為創作人爭一口氣,討回他應該有的報酬。被文夏指控侵吞他版稅的,是中華民國著作權人總會,他們說,版稅的問題很複雜,文夏老師誤會了。果然各彈各的調,文夏說,不是為了區區二十一萬,而是希望大家尊重創作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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