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公法人地位內政部提報大法官仲裁

  精省之後,省府是否還具有公法人地位,這是內政部和省政府之間的重大爭議。連行政院的精省條例中,都不願碰觸這敏感問題,改交由大法官會議解釋。內政部上午向大法官會議提出說明書,強調依憲法,台灣省不具公法人地位。(周明華 張良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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