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判賠5萬 警:誰敢查案!

  員警執勤搜索行跡可疑男子的機車置物箱,男子覺得丟臉控告員警,高分院二審判決員警要賠五萬元,警界質疑以後誰還敢查案。

  警察臨檢,如果沒有經過民眾同意就搜索民眾物品或機車,可要注意了!因為可能會吃上官司,岡山分局警備隊史姓員警就是在銀行執勤時,看一名蘇先生在提款機前徘迴,上前詢問還不理員警,又沒帶身分證,就大聲斥喝,強行盤檢機車置物箱,讓蘇先生很不滿告上法院,二審判決員警要賠償五萬元,其他員警都很為同仁抱不平。

  不過也有民眾反應,有時後無緣無故被警察攔下,被當成嫌犯真的很丟臉,認為法院這樣的判決有助於警察善執勤態度。執勤惹爭議官司越來越多,也因此有的分局乾脆大批採購可以錄音錄影的間諜筆,不服取締或對員警大小聲全部都被拍下來,當作呈堂證供,員警也要學著保護自己!(記者潘潔瑩、榮昊北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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