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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違意願? 性侵童竟撤銷更審!
2010/09/01 11:58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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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判決,惡狼性侵3歲女童,最高法院竟然又輕判!一名三歲女童以為親戚的朋友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卻被強行帶回家性侵,女童當時痛的哭喊"不要",但這匹惡狼還是不放手,女童母親一直到幫小女童洗澡,才發現女兒被性侵憤而提告。法院一、二審都重判,沒想到最高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違反小女童意願,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當時才三歲的小女童。就像這樣。坐在醫院。等著驗傷。她不知道什麼是驗傷。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坐在這裡。因為她才三歲。她不懂得什麼是性侵。她不懂得自己已經被阿義阿伯欺負了。她只知道她尿尿的地方很痛。那一天。女童親戚的朋友阿伯。說要帶她出去玩。沒想到是把她帶回住處。強行性侵。因為痛女童大聲的哭喊不要。雖然女童年紀還小什麼都不懂。但卻指證歷歷。法院一二審因為女童當時喊不要。因此認定色狼違反女童意願。重判了女童口中的阿義阿伯。沒想到案子送到了高等法院。法官卻說只有口頭陳述。證據不足。不足以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審理這個案子的高院法官。施俊堯和李英勇。兩個人在網路上被罵到臭頭。直說法官這樣的判斷力還能當法官嗎。根本只會背背背。不懂社會險惡。不食人間煙火。這樣的判決。連民眾看了都痛批。被害女童的家屬。看的又有多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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