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為了環保,購買電動自行車、不過,這種車,竟然是違法的!台北市有個董小姐騎著電動自行車上路,結果、被開罰1200元,雖然,已經被規定不准上路,但、網拍和經銷商、還是繼續販售。乍看之下很像摩托車。但是這款車叫做電動自行車。50公斤重時速可到60公里。今年年初董小姐騎上路。居然被當作違規騎乘非法車輛。開了一張1200元的罰單。讓他一肚子火。這輛車是93年購買的。當初買車時怎麼會想得到。買車後的第四年法規修法。這款車不能再騎。電動車瞬間變成玩具車。交通警察也兩手一攤沒辦法你要騎我就罰。儘管這種車已經被限定。騎上馬路就得跟董小姐一樣被開罰。但是網路上、市面上通通都還在賣。而且設計精美還標榜價格比摩托車更便宜。可以要求不能賣了吧這屬中央法規。可以賣不能騎。當玩具車這也未免太大台了吧。在中央還沒重新修法。給它一個認證標章之前。董小姐現在出門。只能用牽的不能騎。記者劉惠卿陳岳威台北報導。 ◆ 追蹤更多華視影音及圖文新聞: 1.用Plurk追蹤華視影音及圖文新聞:追蹤 2.用Twitter追蹤華視影音及圖文新聞: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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