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1 06:56

新制今上路 凶宅過戶後漂白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內政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今上路,即日起賣屋須強制記載是否為凶宅,並須載明周邊三百公尺內是否有變電所、高壓電塔、寺廟、殯儀館、公墓、瓦斯行等嫌惡設施;另新增不得記載房價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避免業者哄抬。若未按規定登錄,將依法開罰業者三萬到十五萬元。

外界最關注的凶宅,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都必須記載。但事實上只要買賣過戶一次,最新屋主持有期間無意外發生,就不會記載,民眾說不肖業者可能會找人頭買賣,一般民眾仍可能傻傻買到凶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