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06:56

李宗瑞條款 揭性侵被害人資訊罰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李宗瑞性侵偷拍案因影片外流,讓受害女性遭網友「肉搜」。為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被稱為是李宗瑞條款,明訂未來「任何人」都不得透過媒體、網路等其他方式,公開或揭露被害人姓名或可辨別身分的資訊,違者最高可罰十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