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9 19:53

隧道內故意逆向 判10月罰4萬2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逆向行駛被判刑!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彰化八卦山隧道,竟然迴轉逆向行駛,被警方攔查後,他供稱手機忘了拿,貪圖方便才會逆向開,不過這罰得可重了,被法院判刑十個月,雖然可緩刑3年,但罰金高達4萬2,還得進行200小時的勞動服務。

八卦山隧道內,所有的車子都照規矩開,偏偏這輛白色轎車就是和別人不一樣,逆向衝過來,從另一個角度清楚看到,地上標示的方向明明往北開,它就硬是開反方向,隧道是單行道,駕駛不顧別人安全,被重罰,判刑十個月,雖然緩行3年,但罰款4萬2,還得勞動服務,200小時。

判決指出,駕駛逆向超過四公里,事後的供詞心態還極度自私,還疑似為了躲避酒測,惡性重大,才決定從重量刑,日前,這輛轎車,逆向開了好長一段路,2名員警來一路鳴笛才把駕駛攔下,另外這個駕駛,疑似走錯路,竟然在隧道內U字型大迴轉,一路開往高速公路,全長一公里都逆向,這些危險駕駛通通躲不掉,輕則罰錢重則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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