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9 12:40

代理孕母解套? 人工生殖法喊修

樂嘉妮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日前藝人小嫻自爆天生沒有子宮,只能赴美尋求代理孕母,而也讓這延宕20年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是否要增列代孕生殖,再度引發討論。

衛服部表示,這個會期會再找專家來研議草案,完備後再度叩關政院,為不孕夫妻,帶來一線希望。

不孕婦女苦等立法通過,代理孕母立法已經討論超過20年,國建署民調顯示有近六成民眾贊成開放;國建署表示,去年八月就已經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想找代理孕母的不孕夫妻,至少要有一人具備健康生殖細胞、我國國籍,而代孕者也必須是在台灣設籍的成年女子,而且要有生產經驗,並做過身心評估,且代孕次數不超過2次。

為了不讓代孕與商業化,畫上等號,仲介必須是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且在懷孕期間,不孕夫妻要提供照護、營養品等必要費用,更要幫代理孕母投保人身險,另外代孕者須是無償代孕,和保有終止與續約的權力及擁有探視權。

衛福部表示,將邀請專家研議草案,再度叩關行政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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