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20:54

沒消費硬停車 扯壞柵欄判50天

陳信仁 王美雅 報導  / 高雄市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高雄一名蔡姓男子跟朋友開車到火鍋店的停車場,但兩人並沒有在店家消費,要走時沒有專用停車代幣而出不去,兩人竟然就輪流徒手把柵欄擋桿拉開,然後離開,柵欄因而損壞,店家提告,審理後法官依毀損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

監視器影像看到,車子要開出停車場,一名男子用手硬把柵欄往上扳,第一輛車出去後停下,另一人下車,換他把柵欄再次拉高,讓朋友的車出來,這樣硬扳,造成柵欄檔桿和傳動軸故障。

這地點在高雄楠梓區的火鍋連鎖店,因曾有多次被停霸王車的情況,店家在停車場就註明,如果沒有消費進來,要收200元的清潔費,若是有用餐就會有停車代幣,可以感應免費停車,結果兩名男子沒來吃東西,又貪便宜不守規定,毀壞柵欄事後竟不賠償。

店家告上法院,法官依毀損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5千元,他們萬萬沒料到,本來只要付兩百塊的清潔費,現在不但吃上官司,還要賠275倍的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