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6 13:48

礦業改革聲浪起 保育.經濟兩難

採訪/撰稿  / 宜蘭縣

經濟部日前展延亞泥20年礦權、引發爭議,也掀起了一波要求礦業改革的聲浪!根據調查,台灣現存234個礦區,其中有10多處位於國家公園、保安林、和水源水質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

像是宜蘭的蘭崁山和大白山,有大片涵養水源的保安林地,但附近山頭卻有好幾個礦區,長期炸石採礦,翠綠山林變成一片灰白,而在山林保育與經濟開發的拉鋸下,採礦業的改革何去何從?我們一起思考。

從空拍鏡頭往下看,原本白雲繚繞的壯麗山巒,少了翠綠,一大片灰白光禿的土地取而代之,山壁更像彷彿冰淇淋融化一般,明顯有土石滑落的痕跡,綠色山林被開腸破肚、裸露凹陷,大白山、蘭崁山,正是全台灣第二大的宜蘭礦區。

宜蘭當地礦物局核可的礦權,目前有54處就分散在大白山與蘭崁山山區,已開採的7個礦場,開挖面積大約一千一百公頃,相當於2千個操場!

最引發爭議的問題是,這片礦區和為了穩固國土,所設立的保安林區重疊,地質脆弱加上炸山採礦,2009年颱風帶來的豪大雨,已經造成大規模崩塌,至今還無法恢復。

根據經濟部礦物局統計,到2016年底為止,台灣一共有234礦區,總面積48021公頃,其中開工中礦場計有183礦區,占78.21%。

全台有十多處礦場,竟然位於國家公園、保安林、和水源水質保護區。只是核准採礦在前,訂定環境敏感區在後,這些礦場的去留、成了國家的難題!

礦業法中令人爭議的「霸王條款」,是在1930年訂定,當時為了鼓勵開發,業者申請礦權時,一次最長20年,到期後還可以申請展延。

業者只要沒有重大違規或濫採濫伐,幾乎都能展延礦權不斷開採,無法展延還能申請國賠。另外,礦業法還有所謂「侵占土地條款」,礦業公司若想在人民土地上開礦,即使調處不成功,只要提存租金、補償等,申請備查後就可以先行開採!

「霸王條款」,顯然已經不合時宜,修法勢在必行!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採礦所耗費環境成本,在台灣始終被低估,專家建議礦業跟水泥業改革,應嚴審開採、總量控管,並落實自產自銷,或用替代原料減少礦石原料利用。而在礦業法修訂的同時,台灣必須以國家的高度、訂出明確的國土政策方向,因為保護山林、已經成為最迫切的危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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