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通過台美中新交鋒

甘軒軒 報導

  中國通過反分裂法,引起美方高度關注,因為根據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台灣問題應該循和平途徑解決。然而,依據美國和中國建交前後所簽訂的三份公報,對於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卻始終沒有共識,美中雙方各說各話。但是北京方面這次正式將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行之於文字,似乎已經接近美國的政策底線了。

  1972年,當時的美國總統尼克森第一次出訪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毛澤東主席簽下了中美兩國之間的第一份聯合公報上海公報,在這份上海公報當中,美國首次正式表明承認一個中國的立場。

  而為了逐步拉攏中國,以對抗當時的蘇聯,美國更進一步的在1978年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並且在1979年1月1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在建交公報當中,美國公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但仍舊保留與台灣非官方之間的往來,而這份建交公報,也等於是完全確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國際間的合法性。

  當時美國政府在國會的壓力下,也另外制定了台灣關係法,明確表示美國和中國建交,是基於台灣問題將以和平方式解決的前提。因此,儘管在中國的強力要求下,美中又於1982年簽訂了八一七公報,承諾將逐步減少對台灣武器的銷售,但也不敢貿然宣布停止對台軍售。尤其是1996年台海爆發飛彈危機,美國第一次強烈感受到台海衝突的可能性,所以再三強調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並且加強對台軍售。隨著北京將動武條件文字化,美國的台海政策也正面臨考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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