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18:58

禁帶熱狗自己賣 電影院吃人夠夠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到電影院看電影,雖然已經明令要取消攜帶外食的規定,不過有許多間電影院,還是列出一些禁止攜帶的食物,台北市法規會就發現,業者列出了禁止帶入的食物,但電影院本身卻自己販賣這些食品,例如,禁止帶炸熱狗,但裡頭卻賣熱狗麵包,市府要求電影院業者限期改善。

  到電影院看電影,售票口旁就會出現,禁止攜帶外食種類的標示牌,上頭密密麻麻寫了一大堆,告訴消費者這些通通不能帶,不過仔細一看不能帶炸熱狗,一轉頭電影院裡就有賣熱狗麵包,不能帶的,還有這個潛艇堡不能帶,電影院就能賣鬆餅和雞肉三明治,明明食物差不多,自己買的不行,在電影院裡買的就可以,怎麼差這麼多。

  主委玩文字遊戲,這種能賣不能帶的規定,台北市就有17家,像是國賓戲院、王牌日新戲院、威秀影城、美麗華影城等,都有類似的食物規定,只是明明是一樣的食物,戲院能賣消費者不能帶,已經違反消保法,法規會將對這些電影院提出勸導,還會罰6萬到150萬元,要把權益還給消費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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