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 06:00

加班費修法放寬 假日上班也要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前天宣布要修法防止老闆A走勞工正常的上班日加班沒補休完的工時,昨天已經宣布要擴大修法,將會有670多萬個勞工可以適用這項修法,未來例假日與國定假日加班,半年內沒補休完,老闆就要補發加班費給勞工。

  全國商業總會對擴大加班費修法範圍表示無法認同。不過現行很多勞工加班後會讓頭家要求在期限內補休完,沒補休完就會無效,勞工權益嚴重受損,勞動部前天與專家學者討論縮短工時配套方案時,敲定將修法解決問題,在「勞基法」中增訂:勞工正常上班日加班,半年內未補休完,僱主須折算加班費發給,至於國假或例假加班未補休完則維持現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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