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2 12:42

修住宅法 3成社會宅留給弱勢

王義仲 曾建勳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推動總統蔡英文20萬戶社會住宅承諾,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法,除了社會住宅將保留給弱勢的比例、提高到30%,並且列為行政院優先審議法案。

為了推動總統蔡英文20萬戶社會住宅承諾,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法,除了社會住宅保留給弱勢的比例提高到30%,並列為行政院的優先審議法案。總統蔡英文,總統蔡英文在競選時,喊出8年蓋20萬戶社會住宅,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法,把社會住宅保留給弱勢的比例提高到30%,房仲業者徐佳馨,內政部表示,社會住宅的租金分為三個等級,適用對象分別為經濟弱勢,社會弱勢和一般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包含,包括65歲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12種身份,未來社會住宅也提供非營利法人,承租公有社會住宅進行經營,也就是說,房東若以包租代管的方式參與社會住宅,租金所得稅可以減免,徐佳馨,政府一番美意,希望落實居住正義,但居住對象的控管,和包租制度的建立,還需要更詳盡的配套措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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