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13:04

縣議會通過 上山須投保登山險

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登山客爬山,登高望遠,最怕遇到失溫、迷路,或一不小心沒踩穩,還可能會墜谷!花蓮縣議會三讀通過,登山客必須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才能上路,萬一不幸受困,搜救費用由保險公司支出,受難者不用擔心付不起昂貴費用,也不會是全民買單。

救難人員徒步登山,到深山處救人,另一頭出動空勤直升機,擴大搜救範圍,有時遇到天氣狀況差,增加救援難度,105年7月登山活動管理條例,縣議會三讀通過,登山客不只得做足準備,必須加保登山保險才能上山,就怕有人不幸受困,搜救人員支出的人力、物力,搜救費用得全民買單。

如果沒有依規定擅自登山,到時搜救費得全額負擔,還可開罰,龐大的山難搜救費,未來可能由保險公司支付,減輕受難者的負擔,更不會浪費公帑,條例由花蓮縣府通過,經過內政部核定就可施行,投保多了份保障,不過出發前還是得做足準備,避免意外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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