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20:30

酒駕連坐罰! 初審乘客罰1.2萬

蕭秉儀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酒駕者小心了!立法院初審通過,未來酒駕將採取連坐處罰,如果搭酒駕者的車,乘客也必須被連坐處罰新台幣6000元至1.2萬元罰鍰,更有立委提案,仿效國外做法,針對有酒駕前科的人,車牌強制換成「螢光色」,方便員警和用路人辨別,交通部長賀陳旦持正面態度,表示可以研議。

酒測越抓越嚴,偏偏就是罰不怕,酒駕遭取締的案件中,超過三成都是累犯,有立委建議只要有酒駕前科的人,就強制換成「螢光車牌」,方便值勤員警辨識,應針對累犯做更明確標示,給予警惕。

國外有酒駕肇事記錄的車主,在美國俄亥俄州,車子會掛特別車牌,現在立委提議台灣也仿效,讓酒駕累犯掛上「螢光車牌」,從遠處就能看到,讓用路人提前避開,警方加強臨檢,但問題是酒駕違規人,不一定是車輛所有人,還可能有侵害個人隱私問題,對遏止酒駕能有多大成效也還有疑慮,需要更週延的研究與配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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