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3 12:50

12歲以下.哺乳婦 禁用可待因!

王義仲 李鴻杰 報導  / 台北市

很多人感冒時,常會先去藥房買止咳糖漿、感冒藥,而不少止痛或感冒藥都常見內含「可待因」成分,食藥署表示,可待因可能造成兒童呼吸系統不良反應,因此宣布除非沒有其他替代藥品,12歲以下孩童、哺乳婦女禁用內含「可待因」成分的藥物。

可待因除了對孩童造成影響,嬰兒也有可能從乳汁中攝取到可待因,引起中毒現象,因此食藥署宣布,含可待因成分的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和哺乳婦女,12到18歲有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則需經過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

醫師提醒,特殊體質的人也要注意,醫師代謝成嗎啡引起嗜睡抑制呼吸,食藥署已發函通知各社區藥局,販售含可待因成分的止痛止咳藥品時,務必特別告知相關訊息,同時也呼籲家長,不要再讓未滿12歲的兒童使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