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1 12:54

《勞基法》新制3/1上路 特休可遞延1年

《勞基法》新制3/1上路 特休可遞延1年 | 華視新聞

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基準法》修正案3月正式上路,修正的範圍包括「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八小時」等彈性適用行業,特休部分則更正為勞工若未休完可遞延一年;加班時數可換補休,新版勞基法中的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單月加班上限放寬等內容較先前規定彈性,對雇主相對有利。

勞動部宣告執行法令沒有空窗期,新制於3月1日實施,重點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加班時數總量控管、加班時數可換補休、特休假可遞延到次年、鬆綁七休一、輪班間隔八小時等例外彈性措施。

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表示,今天實施第一天,已將加班費違規比例高的行業排定稽查,2月起大動作針對相關行業舉辦宣導說明會,盼在4月底完成30至40場。他也強調若稽查發現雇主違法,將不經輔導予以開罰。

勞基法修正案1月三讀通過後,勞動部長許銘春上任後,新制也同步宣告,她強調3月起會嚴格把關落實勞檢、捍衛勞工權益。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說,每場說明會都以新版勞基法內容與業者代表溝通,包括製造業者關心的例假日調整及加班工時上限等問題,將進一步溝通了解,至於業者派遣員工出差,想了解新制放寬後,七休一的規定可否解禁;勞工局後續會針對批發零售及住宿餐飲業,陸續到各大商圈巡迴說明。(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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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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