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20:49

任意使用網路照片 恐侵犯肖像權!

張良瑜 劉俊男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網路上抓照片、美編後製當廣告,就算不是名人,業者也已經侵犯肖像權,如果有客人因此去消費,業者還涉及了詐欺罪!最重可以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名人代言、新聞熱推、商品廣告,寫得煞有其事,就是要增加可信度,像是這則廣告,附上重病寶寶的照片,直指罪魁禍首就是洗衣機細菌,還重製字幕,讓人誤以為中醫師陳潮宗真的有在賣洗衣機內膽清潔劑,買了才知道攏係假。宣稱用中藥貼布療法,就能從大餅臉變身巴掌臉,藝人小禎被不肖業者盯上,讓她氣得PO文喊告。

移花接木誤導民眾的還有這個,新聞片段被重製,上頭還寫蘇逸洪主播強力推薦,負面新聞一秒變正面宣傳,沒看過原始新聞很容易就被騙,但這樣的行為早已觸法。律師劉韋廷說,未經授權使用肖像還用於商業盈利,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名人會罰更多,消費者因為這樣去消費消費者也能求償。

另外,像臉書一頁式廣告,也會擷取名人圖像、貨到付款博取信任,除了侵害肖像權更涉及詐欺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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