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21:32

工程師加班20天沒加班費 鴻海遭罰2萬

工程師加班20天沒加班費 鴻海遭罰2萬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日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在股東會上說,「鴻海1周原本上5天班,但是很多員工在周六都會主動來上班,鴻海也沒有付加班費。」引來外界質疑鴻海違反《勞基法》。新北市勞檢處2度至土城的鴻海進行勞動檢查,發現確有違法,經調查鴻海有許多工程師,每月約20天超時工作卻都沒有申請加班,因此鴻海也未付加班費,認定鴻海濫用加班許可制將裁罰2萬元。

勞檢處表示,本次檢查發現,鴻海對於加班是採用申請許可制,個別勞工雖有經常延後刷下班卡的事實,但礙於默契氛圍未申請加班,導致郭董認為有「工程師自願上班未給加班費」情形。勞檢處認為,鴻海與工程師處於不對等關係,工程師「經常性」超過公司表定退勤時間刷下班卡,卻無任何積極作為加以防止,僅以勞工未依公司內規申請加班而未給加班費,有濫用加班許可制的情形,明顯違反勞基法而開罰。

對此,鴻海發出聲明指出,鴻海是國際化公司,員工必須擁有更好的專業能力,與世界接軌,而鴻海集團訂有「加班管理辦法」,所有員工加班,都依該辦法採「事前申請,事後核實」認定,員工可依辦法選擇申請加班費或補休。未來也將積極推廣宣導。(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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