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指民法父權優先違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司法院長施啟揚今天首次主持大法官會議,針對「民法1089條父權優先」的爭議,大法官經過充分討論,以壓倒性的票數,做成365號解釋,決議它違憲。根據解釋文,民法1089條「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對於權利之行使,父母的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其中父權優先的條文明顯違反男女平等,因此在兩年內失去效力。

  當初發動立委聯署,要求釋憲的立委謝啟大表示,這是遲來的正義。婦女團體則指出,由於民法1089條不合理的規定,使得許多婦女雖然長期受丈夫虐待,卻因為顧及到小孩,只能委曲求全,產生像「鄧如雯殺夫案」的悲劇。廢除民法1089條,男女雙方可以公平的討論出符合子女最大的利益。

  婦女團體更指出,大法官會議應該立即宣布廢除民法1089條,兩年的緩衝期是美中不足。婦女團體表示,還有許多違反兩性平等的條文,分散在民法及國際法中,諸如冠夫姓、夫妻義務與分居、妻以夫住所為住所、子女監護權、子女從父姓、聯合財產由夫管理等等,他們都將聲請由10月新上任的大法官解釋是否違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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