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娘嫁來台 先備五百萬擔保

黃麗珍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頒佈一項最新法令,三月一日起娶大陸女子進門可以,但是必須有條件限制,其中一項就是台灣配偶必須提供價值相當五百萬元台幣的動產或不動產作為保證,政府做這項決定,強調是為了保障大陸女子來台生活無虞,不過卻已經引發許多大陸新娘還有台灣老公抗議,他們認為這根本在歧視大陸人,這簡直逼他們不能結婚。

  沒有結婚的張伯伯聽到要拿五百萬證明,才能娶個大陸新娘,他破口大罵,坐在一旁的大陸新娘更是氣得說台灣政府簡直是歧視大陸人。兩岸婚姻交流中心這些日子來更是接到抗議的電話接到爆掉,為什麼要台灣配偶拿出五百萬擔保品,月收入是基本工資兩倍或者是主管機關認定可以自給自足,三個條件滿足其中一項才能娶得大陸新娘,政府是這樣解釋的國家安全和減低社會成本碰上自由婚姻,平衡點在哪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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