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12:00

中央地方大不同 立委判刑免解職

程燁睿 張桓峪 報導  / 台北市

  陳致中因為偽證案遭判刑三個月,遭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綠營不滿,質疑當初立委邱毅還有顏清標判的比陳致中還重,甚至得入監服刑,還可以保住立委職務,中選會說這是地方制度法規範,縣市議員只要判刑確定就免職,立委不在此限。

  民國93年群眾衝撞高雄選委會,當時立委邱毅站在車上,被視為主事者遭判刑8個月,還不得易科罰金,不過立委職位還是保住了,不只邱毅立委,顏清標因為持有槍彈入監服刑,立委職務也沒被解職,陳致中刑期不重、只有3個月徒刑卻是職位不保,邱毅把打扁當做一生志業,不過這回卻是口下留情,問題就出在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縣市議員等地方民代判刑確定就免職,不過立委是中央民代不受規範,必須褫奪公權、貪污及賄選或是判決當選無效,才能免除立委資格。

  綠營批評政治打壓、力挺陳致中提行政訴訟,也不排除提案修地方制度法,扁家洗錢案外案,意外掀起政治波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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