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數罪併罰 吳淑珍判19年2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涉貪收賄等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在下午宣佈她的刑期及罰金。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數罪併罰,應執行有期徒刑19年2個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億5仟8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6個月之日數比例來折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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