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6 06:00

防勞工過勞 雇主違法可罰30萬

楊依嘉 姜竹祥 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會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並新增防過勞條款,強制要求雇主必須針對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的高危險群,採取健檢等多項預防過勞措施,如果勞工發生職業病,雇主將受罰,最高可罰三十萬元;修正草案也擴大勞工適用範圍,保障人數從現行六七○萬人增到一○七六萬人,要讓勞工免於過勞的恐懼。

  加班超時,畸形班表,讓白衣天使也忍不住上街頭抗議,超時工作讓很多勞工都不能忍受,健康亮紅燈,行政院這次修正草案新增防過勞條款,就是要求雇主對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的勞工,應安排定期接受健檢,並由醫師做出健康評估,雇主應參照醫生建議調整勞工的工作場合和縮短工作時數,如果勞工發生職業病,雇主將連帶受罰。

  這次修正草案,特別的是,還把動物植物或微生物引起的危害列入職業災害,像是先前發生動物園工作人員遭猛獸咬死,洋蔥採收人員因真菌感染造成失明,醫事人員遭針扎,造成愛滋病、C型肝炎等案例,都符合職災條件,另外修正案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要求雇主不能讓妊娠中的女性勞工,從事高壓或高危險性工作,這項修正法案,適用範圍由指定行業擴大,估計保障人數由原來的六百七十萬人擴大至一千零六十七萬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