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保法過關 禁止一票監聽到飽!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通過通保法修正案,未來一張監聽票只能監聽一個人;而且監聽取得的證據,如果跟原先聲請的目的無關,就必須銷毀,不得使用。雖然立委認為,這是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但檢方與警方等都認為修法之後,會讓他們在打擊犯罪上綁手綁腳。

  馬王政爭案外案引爆監聽爭議,藍綠立委齊聲痛批,促使立院三讀過通保法修正案:未來一張監聽票,只能監聽一個案件一個人;而且監聽到的內容,如果跟聲請目的無關就不得使用。立委認為,如此一來就不會一張監聽票吃到飽。但檢警質疑,明明查到非法行為,以後卻得依法銷毀,這樣還怎麼辦案?

  檢方認為會造成兩個巨大衝擊:第一,可蒐集的證據變少,依現行的無罪推定論,未來對犯罪者將更難定罪;第二,保護犯罪行為人,如果在監聽時意外發現更重大的案件,只要沒在七天內呈報給法官,就沒有證據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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