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長林亞蒓夫婦 涉貪判16年

陳傳霆 報導  / 高雄市

貪汙被判刑!國民黨籍的屏東市長林亞莼和丈夫藍俊良,被控詐領縣府補助款案,法院一審宣判,依貪汙罪將兩人各判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五年,判決指出,陳俊良在選舉期間,用不實發票,向縣府請領社團補助款959萬,購買高爾夫球具,電腦,免治馬桶等個人設備,放在自家使用,當時擔任縣議員的妻子林亞莼,涉嫌護航,而此判決已經構成停職要件,林亞莼將失去市長職務,對此她喊冤,也將會上訴。

在老屋城牆旁,拍下有活潑氣息的微電影,當成競選廣告,爭取年輕選票,她是國民黨籍的屏東市長林亞莼,擔任縣議員期間,專業的問政,為她奠定良好民意根基,但卻也被踢爆,她在當民意代表這段時間,先生藍俊良用不實發票,向縣府請領社團補助款959萬7千元,買了高爾夫球具,電腦和免治馬桶等設備,通通搬回家自己用。

中飽私囊,將公費弄成私用,妻子林亞莼涉嫌護航,法院一審判決,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判兩人分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這判決構成停職要件,等於林亞莼將失去市長職務,縣府將要指派代理市長,林亞莼本人沒有露面,但她批評司法不公株連九族,要上訴爭取清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