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研究大樓縱火案 夏興國判刑十二年

張彥文 李樂罡  / 台北市

  三個月前政大研究生夏興國被控在政大校園放火,燒毀了中山科學研究所的大樓。雖沒有造成傷亡,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夏興國在有人居住的地方縱火,危害性非常的大,而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了他十二年的徒刑。夏興國和他的母親當庭喊冤,認為法院證據不足,卻判了重刑。

  目前仍然在押的夏興國,在法官宣判十二年徒刑後,喊著冤枉,被法警帶回拘留室。他的母親聆聽判決後,痛哭失聲,喊冤喊的比兒子還大聲。

  夏興國是八月份在政大校園的中山科學研究所,放了這樣的一把火。雖然在消防人員的救援下,整個研究所大樓還是被燒的精光,裡面的教授、學生數十年來研究的論文資料,全部燒毀。警方事後,根據學校推斷,立刻約談了研究生夏興國,並在他的衣服上,找到了酒精的殘留痕跡,和少許的血跡。

  儘管從頭到尾夏興國都沒有承認犯案,但是法院依照檢警蒐集的這些物證,加上事發前夏興國曾經因為成績問題,懷疑學校迫害,揚言放火,因此判定有罪。法官表示,夏興國是在有人居住研究的大樓放火,即有可能會因此造成重大的傷亡;為了警惕所有縱火犯,所以判了十二年的重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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