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竊車案件層出不窮,不過花蓮有一名李小姐,去年底車子被偷,兩個星期前警察通知她,車子找到了,但她到警局時,卻只領到兩塊車牌。偵辦警員表示,當時確實找到失竊的車子,怎麼會只剩下兩塊車牌,被害人不甘損失,找上民代要討回公道。
花蓮一位民眾去年失竊車輛,警方今年通知失主找回車牌,不過奇怪的事銷案單中卻是記載全車尋回,失主相當不滿,今天由縣議員陪同前往派出所,處理員警表示一切依法處理,不過因為資源不夠無法將失竊車吊回派出所,而員警也與失主當場爭論起來。
一位是人民保母,一位是失車心切的被害人,兩個人為了一輛失車在派出所內爭執不下,這位李小姐去年失竊一輛自小客車,報案後直到今年一月份由銅門派出所楊姓員警發現,不過奇怪的是楊姓員警親自帶者車牌前往李姓失主家中,而銷案三聯單中所勾選的項目是全車尋回,不過實際上只找到兩個車牌。
也難怪失主覺得問題很大失主越想越不對,今天在縣議員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問個明白,處理竊案的楊姓員警強調一切處理合法,不過由於所方資源不夠因此並未申請吊車支援,不過這樣的說明並未被縣議員接受,雖然所方強調楊姓員警是盡職的好警察,不過也坦承處理上有瑕疵。至於是否涉及員警為了衝績效或是有不法,警方必須查個明白給雙方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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