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8 11:58

學童遭教師性侵 民代籲應獲國賠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教育部日前確定,未來有性侵前科的人會被建檔並且納入通報系統,不能在公私立學校與私人機構教書,但另一方面,受到傷害的孩子與家庭,在採取法律動作後,如果老師脫產或是名下沒有財產,根本拿不到民事賠償,今天有台北縣議員到教育部陳情,希望教育部通令全國,未來只要孩子受到老師的侵害,就應該提起國賠。

  

校園性騷擾和性侵害的事件頻傳,以台北縣為例,93到99年就有33起,其中七件涉及性侵的案子,老師都被解聘,可是這七個個案在家長提出訴訟後,目前都還在審理,甚至未來還有可能拿不到該有的民事賠償。

  金介壽指出,萬一老師脫產和名下沒有財產,對受傷的孩子和家庭很不公平,因此他和部分台北縣中小學的校長認為,政府應該以國賠取代民事賠償,並且幫孩子聘請律師打官司,教育部表示,申請國賠有一定的程序,但只要孩子受了冤屈就可以提出國賠,而家長如果需要法律協助,也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不過議員再次強調,這樣的做法太被動,還是該朝主動的方向去努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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