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3 18:58

【法網專題】民國六十九年首位銀行搶匪 李師科的傳奇人生

楊舜欽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網要和您一塊來關心曾經撼動台灣社會的重大刑事案件,李師科,他的名字台灣民眾一定不陌生,您對他的印象,可能就只停留在,犯下台灣第一起銀行搶案,但我們要告訴您的是,李師科,一個跟著播遷來台的老兵,半生戎馬,忠黨愛國,怎麼會有那麼大的反社會價值觀?在經濟起飛的民國七十年代,李師科案又揪出了哪些的社會黑暗面?今天的法網,銀行大盜李師科。

  李師科小學沒畢業,十幾歲就跟著國軍在大陸南爭北討,一直到家鄉山東濟南淪陷,才跟著國民政府來到台灣,來到台灣之後,李師科的軍旅生涯並不順遂,民國四十八年因為生病被迫退役,接著他就靠著在軍中學來的一技之長,修車修理電器維生,存著一點錢就買了台計程車,成了計程車司機,開始在大街小巷討生活。

  民國七十年代正是台灣經濟起飛的時候,開計程車的李師科,退役後沒有大鍋飯又跟不上經濟起飛的步伐,這時候李師科在言談中,已經開始憤世嫉俗,表達對這個社會的不滿和對國家的失望,李師科一個人到台灣,沒有親人朋友也不多,和他交往最深的是以前鄰居住在三重,這位鄰居有很可愛的女兒,還在念小學,沒有小孩的李師科最喜歡和他一起玩。

  李師科在一次酒後終於透露出,他想搶銀行的心聲,在還有票據法的時代社會經濟犯罪不斷,李師科說他看不慣有錢人的作風,他說要有錢還不簡單,直接搶銀行。李師科這番話朋友並沒有當真,但李師科卻已經開始慢慢籌畫,首先透過以前修車認識的人脈,和在軍中學道的槍砲改造,李師科拿到了一把土造手槍。這種手槍,一次只能擊發一顆子彈殺傷力不大,搶銀行威力絕對不夠,所以他決定土造手槍來殺警奪槍。

  民國六十九年一月,李師科戴著這把槍來到台北市金華街,藉著問路的名義,用槍近距離打死當時正在執勤的保安大隊員警李勝源,然後搶奪左輪配槍和子彈,槍拿到了,但他知道風聲正緊這把槍並沒有直接拿來犯案,而是把槍藏在自己家裡,而且一藏就是兩年,兩年的時間李師科並沒有閒著,而是四處找適合下手行搶的銀行,最後他鎖定他台北市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原因是這裡的警衛最少,而且警衛經常被派出去護送運鈔車。

  李師科為了確定警衛班表,經常拿著大鈔借口到銀行換零錢觀察銀行內部動態,終於時機成熟,民國七十一年四月十四號下午3點20分,銀行正準備關門,李師科戴著鴨舌帽口罩眼鏡,跳進櫃檯,手上拿著搶來的警槍就先開槍,大喊錢是國家的,命是你們自己的,我要一千萬。當時銀行經理林延湖企圖阻擋,李師科直接開槍打中經理,總共搶走了531萬,這段畫面經過電視播放,震驚社會。

  警政署下令懸賞200萬緝拿搶匪,當時大街小巷都在討論這起全台灣第一起的銀行搶案,對李師科來說,這個時機錢絕對不能一次花光,免得打草驚蛇,還有一點他根本就不知道這筆錢該花在什麼地方,所以在家裡他先把五百多萬分裝,一袋一百多萬的現金放家裡,另外的四百多萬放在三重朋友家。李師科在等風聲過了再把錢拿出來,沒想到才過23天,李師科眼睜睜看著電視宣布土地銀行搶案抓到嫌疑犯,和他一樣是個計程車司機,案發當天好也經過土地銀行附近,而且計程車的樣式也一模一樣,嫌犯叫做王迎先,會曝光是因為女兒的男朋友想賺兩百萬,才主動檢舉。

  當時第一時間全台灣只有李師科知道,這是屈打成招,果然王迎先不是歹徒卻認罪了,五百多萬的流向根本講不出來,槍枝在哪也不知道,隨口說出槍丟在新店溪,兩名員警壓著他到秀朗橋上,王迎先直接跳河死亡。就在王迎先跳水之後,李師科放在朋友家的四百多萬紙袋,被朋友發現了,他看見紙帶裡的錢有土地銀行的戳記,在歷經天人交戰之後,報警了警方衝到李師科家中將他逮捕。

  被逮捕的李師科,神情平靜只說他對不起社會,承認銀行搶匪就是他,錢沒花多少,只花了5萬塊喝酒15萬買電視、電鍋、電鬍刀,還有禮物送給鄰居和鄰居的女兒,被捕之後根據戒嚴法送到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檢察官承辦。71年5月21日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被憲兵隊,在台北縣新店市安坑刑場槍決。

  台灣第一各銀行搶匪李師科就這樣結束一生,但這起案件的後續還在發燒,王迎先被錯認為搶匪的無辜司機,確定是屈打成招,當時兩名負責執勤的專案小組成員,知道害死無辜,接連逃亡,王迎先的冤情直到死亡才被洗清。還有李師科的鄰居因為檢舉也感到自責,尤其是聽到李師科的犯罪動機中,竟然是為了籌措鄰居女兒的學費,他才知道李師科真的很愛小孩,只是方式不對。

  槍聲響起,李師科的傳奇還在繼續,全台第一各銀行搶匪,還有人蓋李師科廟,也許這是為了要突顯當時社會對於弱勢照顧的悲哀,也可能是為了呈現李師科為了朋友肝膽相照的義氣,於是李師科的故事就這樣,不斷的有人加油添醋的傳頌下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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