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 10:10

罪有「應」得! 魏應充詐欺罪求刑30年

罪有「應」得! 魏應充詐欺罪求刑30年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地檢署偵辦頂新黑心油案,今(30)偵結起訴魏應充等七名被告!依詐欺罪起訴求處魏應充最高刑期30年!前總經理常梅峰求刑25年,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公司楊振益求刑18年,頂新公司犯罪不法所得4億4千多萬元請法院宣告沒收。

檢方表示,頂新前董座魏應充與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兩人長期主導頂新油品採購,貪圖暴利犧牲國人健康,賠上台灣食安形象,案發後又卸責推諉,將向法官求處最重刑,並向魏應充追繳不法所得。

頂新集團隨即發表最新聲明: 頂新製油表達尊重檢方必要之司法程序,亦期盼法院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盡速審理本案釐清事實真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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