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成第3位被起訴前總統 禮遇暫不受影響

馬英九成第3位被起訴前總統 禮遇暫不受影響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臺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等案件今天(14日)偵結, 北檢於今天上午10點舉行說明記者會說明,最後認定馬英九涉嫌洩密,依《通保法》的洩密罪、《個資法》等罪將他起訴,馬英九也成為我國第三位遭起訴的卸任元首。除馬英九外,前總統李登輝也因涉國安密帳案,遭北檢起訴,但獲判無罪定讞;前總統陳水扁則因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被特偵組起訴,其中他因龍潭購地案等弊案被判刑20年定讞,原本在監服刑的他,已因病保外就醫中。

雖然前總統馬英九,因涉嫌教唆洩密遭起訴,但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一審判決有罪確定後,禮遇才會受到影響,因此相較於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判刑有罪定讞,2010年11月卸任禮遇就全遭取消,馬英九的卸任禮遇暫時都不受影響,依法仍享有每月25萬元禮遇金以及每年至少5百萬元的事務費。

卸任禮遇原本僅限卸任總統,且還可領終身俸,2001年修法後,更將卸任副總統也納入禮遇範圍,不過考量總統民選後,適用人數擴大,國庫負擔勢必增加,因此2006年再度修法,卸任總統禮遇僅剩每月可領25萬元禮遇金,每年辦公事務費800萬元,之後逐年遞減100萬元到500萬元。

至於禮遇期限,也同步改為任期多久就禮遇多久,但只要犯內亂、外患或貪污遭判刑確定,就停止禮遇。2010年在國民黨立委主導下,更針對陳水扁將條文修正為,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禮遇,陳水扁因此成了第一位因判刑遭中斷禮遇的卸任總統。至於其他的卸任正副總統,前副總統呂秀蓮與蕭萬長的禮遇都已停止,馬英九禮遇8年到2024年停止,但若教唆洩密案判刑確定,就會立即遭停止,前副總統吳敦義禮遇4年到2020年停止,較特殊的是李登輝,終身俸因是2006年才遭取消,因此可先領卸任總統禮遇到2019年,接著再領卸任副總統禮遇到2023年,據統計光是卸任總統禮遇19年,就超過6億元。(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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