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 08:58

打罵醫護人員 最高關3年.罰3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醫護人員救人,卻常常得承受言語或行為暴力,以後對醫護吐口水、罵「混蛋」髒話,可能要開罰。立法院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不只是強暴、恐嚇或威脅,未來只要用侮辱字眼、罵醫護人員,最高可處五萬元罰鍰;

若暴力傷害醫療人員及緊急救護人員,最高處三年以下徒刑,且須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判刑也罰錢。另外,過去醫療暴力只保護醫事人員,這次修法納入緊急救護人員,例如一一九消防員等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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