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 魏應充判刑2年

高華襄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因為混油案,一審被判刑四年,二審宣判今天出爐,魏應充因為詐欺取財罪,被判刑兩年定讞,不排除聲請再審,但如果被駁回,魏應充就一定得吃牢飯。

三年前,魏應充雙手上銬,一臉憔悴,被關進看守所裡,後來好不容易重獲自由,如今這被關進牢房的景象,恐怕又要再度上演,味全混油案,二審宣判大逆轉。

原本一審被判刑四年,現在只剩兩年,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一審被判3年10個月,二審只判一年半,原本一審12人有罪被判刑,二審判決,只有魏應充和常梅峯得要坐牢,庭長,律師,因為詐欺罪只能打到二審,所以這次的判決定讞後,除非魏應充提出再審或是非常上訴成功,不然牢獄之災,恐怕免不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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