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21:09

才女作家輕生 補教師:非狼師.曾交往2個月

才女作家輕生 補教師:非狼師.曾交往2個月 | 華視新聞

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26歲才女作家輕生事件延燒,被點名的陳姓補教名師神隱多日,今天(9日)終於發出5點聲明。陳姓補教名師強調,自己並非狼師,並坦承才女作家北上唸大學時,在彼此「已無師生關係」的狀況下,雙方曾交往兩個月。但被對方家長發現,要求分手。太太也在得知他外遇後,選擇原諒。

陳姓補教名師指出,因為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不得不出面說明。陳姓補教名師表示,他並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湮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他說才女作家高中在補習班上課時,兩人的互動僅維持課堂上見面,沒有私下的來往。但等到才女作家考上台北大學,雙方曾交往兩個多月,「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被女作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並強調自己會配合司法調查。(圖/翻攝補習班臉書)

【補教名師聲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XX,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X小姐(才女作家)過世時,X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X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湮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X小姐(才女作家)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XX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X小姐(才女作家)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X小姐(才女作家)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X小姐(才女作家)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X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X小姐(才女作家)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憶X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詆、道德批判,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需建立於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事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X小姐(才女作家)的靈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請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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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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