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炸彈客減刑2個月 二審判29年10個月

台鐵炸彈客減刑2個月 二審判29年10個月 | 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56歲的林姓男子因患有,加上求職不順以車為家,因此去年7月7日,他藉著在台鐵引爆自製的炸彈,想引起社會注意,當天爆炸的是1258次的區間車,列車開進松山火車站前,林嫌在第6節車廂引爆炸彈,造成24名乘客受傷。

林姓嫌犯被捕後,一審判30年,經過上訴,合議庭認為,林嫌殺人未遂應該要稍微減刑,今天(1日)二審因此改判29年10個月,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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