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柬埔寨打工摘器官案 桃檢起訴3人求處重刑

中央社  / 桃園市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9日電)桃園地檢署偵辦柬埔寨詐騙摘器官案,發現以謝姓男子為首的集團詐騙民眾到柬埔寨打工再摘器官,單次可獲利新台幣100萬元,今天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起訴3人,並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今天表示,今年8月間破獲25歲林姓女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案,辦案過程中,檢警發現林女手機內有民眾簽署的器官捐贈同意書照片,經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順利將主嫌31歲謝姓男子及27歲蔡姓男子、林女拘提到案。

檢警調查,謝男等3人組成境外摘取器官人口販運集團,由謝男負責尋找俗稱「豬仔」的詐騙對象,再由蔡男負責管理、監督被害人出境,林女負責尋求器官買家。

檢警指出,謝男先謊稱國外工作可獲得新台幣6萬至7萬元薪資,利誘黃姓被害人允諾出國後,再以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需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黃姓被害人完成體內器官等健康檢查。

檢警調查,蔡男則通知林女聯繫在東埔寨收購人體器官的葉姓「豬商」,以「全拆」為暗語(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若獲利100萬元由謝男分80萬元,蔡男、林女各分10萬元。

檢警指出,今年7月27日由蔡男指示手下在旁監視、回報,確保黃姓被害人獨自搭機前往東埔寨;黃姓被害人在當地遭人蛇集團控制時,被告知器官買家因找到其他器官來源,不願購買黃姓被害人器官,黃姓被害人才得以逃回台灣。

桃園地檢署今天依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嫌,及刑法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境罪嫌起訴3人,並建請法院均予以從重量刑,以昭炯戒。(編輯:戴光育)11110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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