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國際泳池遭竊電7年 總幹事認錯賠錢換緩起訴

中央社  / 高雄市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日電)高雄市游泳委員會向市府運發局承租國際泳池辦公室,但許姓總幹事卻涉改線竊電7年多。雄檢考量他願悔過繳回56萬省下電費,依詐欺罪處分緩起訴3年,另外還須向公庫支付20萬。

許男接受偵查時坦承犯行,也同意彌補運發局所受損害,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以他無前科且坦承犯行願意彌補等,據此依詐欺罪處分緩起訴3年,但除了要賠償運發局損失新台幣56萬5248元,還要向公庫支付20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51歲許男自民國93年起擔任高雄市體育會游泳委員會總幹事,並向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承租高雄市立國際游泳池辦公室。運發局102年要求游泳委員會應依契約裝設獨立分電表按錶收費。

不過,許男卻委請水電工將游泳會辦公室冷氣電路接到運發局變電箱總錶,再行文運發局已依約裝設分電錶,但實際上新裝電錶卻未計入辦公室冷氣用電度數。自103年1月1日到110年8月31日改線竊電長達7年多,也導致運發局短收56萬多電費,直到有人去年發現線路有異報警調查。(編輯:孫承武)111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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