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商省府組織精簡

內政部今天會同省府及行政部門開會研商省組織精簡未來走向,獲得初步結論,並趕在連兼院長出國之前批示核可。會中決議,配合省長及省市議員任期,省府員工權益在八十七年底前絕對可以獲得保障,也就是在修憲之前,省府組織功能維持現狀。而修憲後,省府所屬機關及省營機構學校,人員將可隨同業務移撥。省議會議員可參與立委縣市長選舉,或成為政黨比例之中央民意代表。

同時省議員任期可配合立委任期延長而調整。

而在取消鄉鎮市級自治選舉後,鄉鎮市長改為派任,鄉鎮市公所組織架構及人員,原則上不受影響。鄉鎮市民代表選舉也將停辦,鄉鎮市民代表會現有職員將依志願安置到其他機關。除了人員安置之外,省級人民團體仍可依法運作,國民大會代表卸任後,除繼任者外,其餘將是專長予以借重。

為落實各項精簡省府措施,而行政院也將設專案會議,訂出相關工作執行時間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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