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民國八十三年的高雄縣議長選舉賄選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進行更一審宣判.被告的現任議長黃振塊,和涉案的十九名高雄縣議員,由於罪証不夠完整,不能只以一位証人的陳述就判決有罪,而破壞証據法則,所以基於保障人權,都改判無罪,而陳義明.黃順成.余正助和黃河澄四位議員,則因為行賄.受賄的事實明確,仍維持二審判決,分別處以二年二個月到一年的有期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發生在民國八十三年的高雄縣議長選舉賄選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進行更一審宣判.被告的現任議長黃振塊,和涉案的十九名高雄縣議員,由於罪証不夠完整,不能只以一位証人的陳述就判決有罪,而破壞証據法則,所以基於保障人權,都改判無罪,而陳義明.黃順成.余正助和黃河澄四位議員,則因為行賄.受賄的事實明確,仍維持二審判決,分別處以二年二個月到一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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