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許聰元判刑七年

涉嫌利用審理美濃吳股票違約交割案收取賄賂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許聰元, 經高等法院發回更一審今天宣判判刑七年。許聰元是在八十三年審理美濃吳吳京遂,炒作達永股票違約交割案時, 利用職務之便, 接受吳京遂助手的邀宴, 並收取一百萬元的賄款, 因此被檢察官以貪污罪嫌起訴,交由地方法院審理, 經上訴高等法院發回更審後判刑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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