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長黃清漢五百萬交保

因為區運路標動線系統工程弊案,遭到起訴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和罰金三百萬元的屏東市長黃清漢,屏東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第一次合議庭,一共傳訊包含黃清漢在內的十三名被告、跟國民黨屏東縣委會主委田清益等六名證人。審理法官經過被告證詞比對多方交叉答辯後,合議庭庭長蘇精哲,以案情審理順暢,被告羈押滿三個月等理由,當庭宣佈黃清漢以五百萬元交保,並決定下個月十九號再次開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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