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案宣判梅林金素梅判緩刑

梅林新娘會館大火造成六人葬生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一審終結,判決負責人梅林和總經理金素梅緩刑。

法官表示,由於被告已經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雖然梅林和金素梅分別判刑一年十月及一年八月,但是都得以緩刑四年。梅林新娘會館大火發生在去年七月,造成兩名工作人員和一對新人共四人當場死亡,另兩人跳樓逃生送醫不治。檢察官偵查終結,日前依公共危險和業務過失致死,把梅林及金素梅提起公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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