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前建設局長遭起訴

高雄市政府前建設局長黃昭峰,涉及旗津海岸公園工程弊案,地檢署下午依圖利罪嫌起訴起訴書指出,黃昭峰擔任建設局長職務時,在第一期工程時私下讓建設局六科技士李學能負責設計,但他能力不足,卻在李學能離職後,仍繼續讓他取得第二到第四期的監造權 ,獲取一千兩百多萬服務費。

檢察官依圖利罪嫌將黃昭峰兩人起訴,具體求刑十年,另外還有四名建設局官員也被求處七年徒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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