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將大赦二二八受難者

李登輝總統已經同意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的建議,對受難者進行大赦,如果一切程序順利,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之後,行政院就會提出大赦的議案,這是我國行憲以來,第一次進行的大赦案。

根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規定,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可以呈請總統,對在事件中受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或拘役處分者,進行大赦或特赦,而行政院在經過長期研議後,在五月底曾經建議總統對二二八受難者進行大赦,而總統已經原則同意,目前行政院已經作好完全的準備,只要等總統的公文一到,立刻可以進行大赦的程序。

根據目前行政院幕僚作業,這次大涉案將依照憲法程序進行,也就是在總統下達大赦指示後,行政院會將會進行討論,並且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由於大赦不是法律案,因此只需要進行二讀,就可以由總統公佈,明令實施。

由於我國在行憲之後,就沒有進行過大赦,因此政府在處理這次大涉案,顯得相當慎重,而如果大涉案通過,曾經在二二八事件中,受到罪行宣告者,將宣告無效,也就是等於沒有犯罪,而如果沒有受到罪行宣告的,追訴權也將消失,因此基本上大赦,有為二二八受難者平反的意味,不過由於部份受難者家屬,認為他們的親戚當初並沒有犯罪,因此對進行大赦有不同的意見。

由於大涉案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而立法院目前在休會期間,因此最快也必須等到九月,立法院下會期開議之後,二二八的大赦案才能正式實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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