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陳情的手段如果危急社會安全,將會吃上官司。您還記得去年底,聯福製衣廠、以及福昌電子員工,因為勞資糾紛,臥軌抗爭的事件嗎?法院今天判處八十五名被告中,除了四人獲判無罪以外,其餘八十一人都被依公共危險罪,判處一年八個月到一年十月徒刑。
桃園地檢屬今年二月全案偵查終結,將警方所逮捕的八十五人依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帶頭抗爭的曾茂興等四人還被具體球刑三年到三年八月。經法院五個月審理上午宣判,除四人無罪,八十人處以一年八月徒刑得以緩刑,曾茂興則獲判一年十月徒刑且無緩刑宣告。(八德聯福製衣及桃園福昌電子工廠三百多名員工,因為關廠後始終拿不到上億元退休金及資遣費,四處陳情無法解決後,去年十二月二十集體前往縱貫鐵路桃園內壢段進行靜坐抗爭,鐵路因此中斷一個多小時,警方雖然提出警告,但員工拒不離去才有強制逮捕行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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