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研擬修正省縣自治法

繼國大修憲完成,內政部表示,正加繄腳步通盤研究(省縣自治法修正草案),其中省長補選問題、將由原來不足一年不再補選、延長為兩年不過內政部表示,除非快馬加鞭,省縣自治法草案、能在今年十二月廿號前通過實施,否則台灣省長宋楚瑜、如果請辭獲得批准,出缺所剩下的任期超過一年,還是要依法補選,根據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五十五條規定,縣市長代理人員、代理之日起一個月內要公告辦理補選,公告辦理補選之日起三個月內必須完成選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